为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和《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规定,青田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5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杜潇锖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16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836677 青田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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