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莲都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落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特制定本办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3日-2024年10月13日 通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刘禹斌,联系电话:0578-2358959,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莲都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莲都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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