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温岭市泽国镇等11个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乡镇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对泽国、大溪、松门、箬横、新河、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等11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10月9日。欢迎社会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信函、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518号

电话:0576-89953857

电子邮箱:wlxzzfj@126.com

 

附件:

温岭市泽国镇等11个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xlsx

关于调整《温岭市泽国镇等11个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温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09 截止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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