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区联建房建设行为,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分区域、分地段、分周期,按照留用地建房申请的先后顺序、地块统一审批、拆迁安置优先安排的原则有序进行审批。且项目纳入统计库以项目化模式运行。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8-7114090。

2、邮件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35号。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叶挺文;联系电话:0578-7750197。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23日。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  


关于《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说明.docx


意见反馈链接:https://www.longquan.gov.cn/art/2024/9/24/art_1229597558_59313.html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11 截止日期:2024-09-23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