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区联建房建设行为,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分区域、分地段、分周期,按照留用地建房申请的先后顺序、地块统一审批、拆迁安置优先安排的原则有序进行审批。且项目纳入统计库以项目化模式运行。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8-7114090。 2、邮件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35号。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叶挺文;联系电话:0578-7750197。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23日。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
关于《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龙泉市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说明.docx
意见反馈链接:https://www.longquan.gov.cn/art/2024/9/24/art_1229597558_59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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