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生活垃圾焚烧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进一步保障全区生活垃圾稳定处置,我区拟对原《上虞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局部内容进行修改,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多次对接,形成规划评审,于2024年9月6日通过专家和部门方案评审。现将《上虞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局部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所提意见或者建议可以通过书信或传真方式返给我们。 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30日。 书信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南路1000号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邮编:312300。(请在信封上注明“上虞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局部修改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传真:0575-82191773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上虞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局部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起草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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