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规范、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供队伍支撑,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应急救援〔2019〕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活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19〕120号)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拟定《关于培育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80709790,传真:87017629,地址:诸暨市东一路26号应急管理局112办公室。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培育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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