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通过在线、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局。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汪萍,0570-3890508 传真:0571-87057425 附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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