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2023年7月30日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2024年1月9日印发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和2024年6月24日印发的《丽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要求,县发改局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了《云和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就文件的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如对文件存在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4年9月19日前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彭罗雯 联系电话:0578-5525607 邮寄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3600 电子邮箱:yhxfzhggj@163.com 征求意见时间:9月9日至9月19日 附件:云和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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