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和《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规定,为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特制定本办法。现将《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与莲都区民政局联系

 

联系人:金雨竹               联系电话:0578-2605565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98号,莲都区民政局

公示期:202499日至109日。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499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部门:莲都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09 截止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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