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8月20日-9月3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3条,主要是关于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有网友提出“应细化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行为的处罚条目,列明适用的法律法规,并明确相应执法单位,使《办法》更具适用性”。
二、意见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办法》第六条已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和行政处罚范围,第九条至第二十一条细化了各领域的扬尘防治的要求,前后对照,便于执行。处罚条目和适用法律法规应结合各部门实际日常管理和上位法作为依据,《办法》不作累述。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继续做好《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