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实效,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1号楼526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0572 ,联系人:金先生。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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