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界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等相关文件精神,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单位形成《天台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4日至10月3日。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发改局,联系人:周丽莉,联系电话:0576-83930911。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发改局,电子邮箱:ttxwsjw@163.com 3.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中心16楼,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附件: 天台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