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岩樟乡村级“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规范农村集体财务运行和报账程序,现将岩樟乡发展服务办公室起草的《岩樟乡村级“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日前反馈至龙泉市岩樟乡人民政府。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龙泉市岩樟乡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岩樟乡郑庄村21号)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郭兆坡  联系电话:19883816932

三、反馈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3日

附件1:《岩樟乡村级“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岩樟乡村级“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docx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02 截止日期: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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