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杭建设[2024]8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淳安县住建局 、淳安县财政局起草了《关于明确淳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于9月2日-10月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罗来英 联系电话:0571-64819859 邮箱:605717256@qq.com 通信地址:淳安县环湖北路377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关于明确淳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明确淳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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