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65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8号)精神,依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市政府令第143号进行修订。经多轮次调研、讨论、征求意见,已形成《温州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9月14日前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董依婷,联系电话:88367310,电子邮箱wzzsswzx1@163.com。

附件:温州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3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8-13 截止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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