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茶塘工业园区低效用地现状,推动形成白鹤经济新增长极,决定对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报送的《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白鹤镇文教路12号,白鹤镇人民政府收,邮编:317201,附本人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在信封背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或邮寄至始丰街道万象路165号三楼,天台县城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收,邮编:317200,在信封背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道远,电话:0576-83775348;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邮箱:ttbhdzb@163.com; 4、可直接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