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公告

为改变茶塘工业园区低效用地现状,推动形成白鹤经济新增长极,决定对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报送的《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白鹤镇文教路12号,白鹤镇人民政府收,邮编:317201,附本人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在信封背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或邮寄至始丰街道万象路165号三楼,天台县城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收,邮编:317200,在信封背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道远,电话:0576-83775348;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邮箱:ttbhdzb@163.com;

4、可直接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白鹤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征集部门:天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06 截止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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