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山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4-08-29 截止日期:2024-09-28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衢州市科技及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科发政〔2023〕79 号)、《江山市全力推进创新深化开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市委发〔2023〕24 号)、《关于深化创新引领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经信〔2024〕2号)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现将《江山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单位或个人对《江山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馈。

高新产业科 联系人:王绍君

联系电话:13587018256/4111310

通信地址:江山市山海路15号711室


江山市科技局  

2024年8月29日


江山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省科小)培育和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积极发挥科技中介机构作用,协助企业做好研发经费归集辅导和省科小培育辅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

为江山市域范围内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包括江山市外机构)。

二、激励事项

(一)省科小培育专项。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做好省科小的培育服务工作,根据每个科技中介机构2024年辅导成功省科小数量进行奖励:辅导成功省科小10家(含)以内的,给予中介机构6000元/家奖励(按总数计算);辅导成功省科小11-20家的,给予中介机构7000元/家奖励(按总数计算);辅导成功省科小21家(含)以上的,给予中介机构8000元/家奖励(按总数计算)。申报成功企业清单以衢州市科技局认定文件为准。

(二)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为提高研发投入的覆盖面,根据规上企业“三清零”实施计划,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规上企业做好研发经费归集工作,推进企业使用好“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时填报科技统计月报和年报。根据每个科技中介机构2024年服务规上企业研发清零(指2023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数量,或将研发投入强度提升到2%以上的企业数量(适用于2023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低于2%的规上企业),进行奖励:辅导成功10家(含)以内的,给予中介机构2000元/家奖励(按总数计算);辅导成功11-20家的,给予中介机构3000元/家奖励(按总数计算);辅导成功21家(含)以上的,给予中介机构5000元/家奖励(按总数计算)。研发投入数据由科技和统计部门采集。

上述激励事项,每个专项1家企业只能对应1家中介服务机构。

三、兑现流程

(一)省科小培育专项。

市科技局次年2月开展奖励资金结算拨付。科技中介机构申请奖励资金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2.与企业签订的省科小申报辅导服务合同或协议。

(二)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

市科技局次年6月开展奖励资金结算拨付。科技中介机构申请奖励资金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的研发投入提升规上企业名单;

2.与企业签订的研发经费服务合同或协议。

(三)受理及兑现。市科技局在材料受理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联系人:王绍君,联系方式:0570-4111310。

四、附则

科技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享受本政策:①服务企业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处罚的;②有骗取财政补助等行为的。

本方案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可享受本政策。


《江山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背景。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注重研发和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能推动全社会的创新能力提升,是全社会研发投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科技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能够提供丰富优质的就业机会,更倾向于雇佣高技能、高素质的员工,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鼓励科技中介加强服务,推动主体培育、研发提升,特制订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本办分别从支持对象、激励事项、兑现流程、附则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2023年,根据《省科技厅印发衢州市科技及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试点全力推进创新深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山市被列为科技及体制“双创新”改革省级试点,市科技局组织起草了《江山市全力推进创新深化开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市委发〔2023〕24 号),根据方案内容,2024年6月,我局启动了《江山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规上企业研发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走访调研相关企业,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先进经验,起草了文件初稿。方案于8月8日下午由周浩淼副市长主持召集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司法、经信、开发区等单位进行了论证,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衢州市科技及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科发政〔2023〕79 号)、《江山市全力推进创新深化开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市委发〔2023〕24 号)、《关于深化创新引领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经信〔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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