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嘉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网上留言、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钟振华 联系电话:0573-86116861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邮 编:314300 附 件:1.关于《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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