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诸暨实际,拟制定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 联系地址:诸暨市高湖东路77号;联系电话:89077953;电子邮箱:457744168@qq.com;联系人:吴钰虹。 附件: 诸暨市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doc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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