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企业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满足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绍兴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1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朱建坤,联系电话:0575-81503337,传真:0575-81505320,电子邮件:263805422@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
附件:绍兴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1).docx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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