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我乡对 2024年8月底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章旦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章旦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章旦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废止《章旦乡全域洁美资金奖补方案》(章政〔2023〕29号)此行政规范性文件 。具体文件目录如下: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青田县章旦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旦乡全域洁美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 | 章政〔2023〕29号 |
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09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章旦乡人民政府。 邮寄通信地址:青田县章旦乡人民政府(青田县章旦乡章旦村龟背1号)
联系人:王良军
联系电话:0578-6902363;
传真号码:0578-6500003;
起草说明:关于公开征求《章旦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章旦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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