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苍南县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进行公布,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7日前反馈至中共苍南县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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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苍南县社会信用管理办法(1 2).docx附件2 起草说明.doc
2024.7.6-2024.8.7,《苍南县社会信用管理办法1+2》(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6日通过苍南县政务平台OA系统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