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现将《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在此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莲都区办事中心,莲都区司法局,邮编:323000。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徐安浅;联系电话0578-8209978。 3.传真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578—2601933。
附件: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