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发文实施,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金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处,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31159197@qq.com。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潘森鸿;联系电话:0579-82462958。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等精神,决定进一步做好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金华市殡仪馆办理殡葬事宜的市内外死亡人员。 二、减免的基本服务项目及范围 (一)遗体接运 1.遗体接运费(金华市区范围内使用市殡仪馆普通接尸车辆接运); 2.接尸袋购置费。 (二)遗体冷藏 1.遗体普通冷藏费(3天内免费); 2.对确有特殊原因的,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死亡并在金华市殡仪馆火化的长期冷藏遗体,经逝者家属申请,死者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外来人员的经死亡所在区民政局)初审,报市民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给与减免。 (三)遗体告别(守灵) 1.普通告别厅租用费(30分钟以内); 2.普通守灵厅租用费(2天内免费); 3.绢花花圈租赁费(20只以内)。 (四)遗体火化 1.火化费; 2.骨灰盒购置费(殡仪馆内指定款式骨灰盒); 3.可降解骨灰盒购置费(采用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4.凡殡仪馆内购买骨灰盒选配的骨灰袋、骨灰盖布购置费。 (五)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年以内); 2.指定骨灰堂(塔)格位费(具体由各区根据实际对外公布); 3.指定区域内的海葬(限金华市区户籍人员享受)、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的节地生态安葬费,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具体由各区根据实际对外公布)。 (六)祭扫服务 1.网络祭扫服务费; 2.普通代祭扫服务费(限市龙山公墓、江南陵园)。 以上费用除遗体接运、普通冷藏、普通火化炉可用于同类项目抵扣,其他费用不抵扣。 三、减免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丧事主办者)向殡葬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出示逝者、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减免。殡葬服务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条件的,根据减免项目和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在结算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 四、保障举措 (一)高度重视,加强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推动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是深化殡葬改革,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区进一步明确公益性节地生态墓地、骨灰堂等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实除在市级殡葬服务机构减免费用外,守灵(安放)、入葬、祭扫等其他基本服务项目减免政策,全面实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全流程免费。 (二)加快建设,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要推进《市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实施,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设置殡仪服务网点。加强部门协调,规范殡葬服务设施审批,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坚持殡葬基本服务公益属性,强化财政兜底保障,规范维护管理,确保基本民生服务有效供给。 (三)加大投入,保障惠民殡葬各项经费。市、区财政部门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减免、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殡仪馆应在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将《金华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结算清册》报市民政局;市殡仪馆减免的费用,由其先行按规定减免,经市民政局审核确定,纳入市殡仪馆年度预算编制,由市财政落实经费保障。各区财政应对辖区内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服务费用及骨灰安葬(放)减免费用给予经费保障。 (四)加强宣传,营造文明殡葬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行丧事简办、文明低碳祭扫,推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坚持清明、冬至节点集中宣传和日常引导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节地生态安葬宣讲,集中海葬、树葬、花葬等活动,培育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五)强化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民政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开工作流程和服务项目,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审核经办人提供的材料,切实加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市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对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办人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报、冒领减免费用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通知发布后自2024年X月XX日起执行,《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金市民〔2022〕42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