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嘉发改〔2024〕64号)要求,海宁市发改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海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公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3日
联 系 人:褚晓东
联系电话:0573-87288771
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0416办公室
邮编:314400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海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