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平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9月2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金扬照,联系电话:0577-63738106,手机电话:13868599886,邮箱:1723102004@qq.com。 通信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262-276号综合行政执法大楼2楼205室,邮编:325400。 附件:1.《平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3日 关于《平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