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63416493@qq.com

2.信函请寄至宁波市水利局(邮政编码:315010,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明确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字样。

3.提交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水利局

2024年8月20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08-21 截止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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