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试行近一年来,为村集体增收发挥了极大推动作用,但在试行期间,也出现如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现将《景宁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9月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意见和建议。不反馈视无意见。 联系人:尤凤丹,联系电话:15906433628、(613628)。 附件1:《景宁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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