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曹桥街道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调整补充的若干意见》发布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曹桥北路188号曹桥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961567,联系人:袁云根。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 。(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附件:《曹桥街道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调整补充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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