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曹桥街道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曹桥北路188号曹桥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9178162,联系人:童文忠。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 。(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附件:《曹桥街道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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