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始日期:2024-08-19 截止日期:2024-09-20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指导办起草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至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联系人:陈玲, 电子邮箱:121276593@琪qq.com)。

     

附件:1.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2.起草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赋权事项调整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


关于《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省、衢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指导办组织起草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公告》)。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规定,结合向各乡镇(街道)及市级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情况,为进一步提升赋权事项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市指导办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贺村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江政公〔2019〕8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塔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通告)》(江政通〔2021〕1号)的实施情况,起草形成《调整公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5.《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指南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调整公告》主要包括7个乡镇(街道)调整后的赋权执法事项清单。拟调整后,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上余镇、贺村镇、峡口镇和石门镇等7个乡镇(街道)行使共计13个领域386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

对照原有事项目录,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上余镇、峡口镇和石门镇等6个乡镇(街道)新增行使建设(36项)、生态环境(1项)共2个领域37项处罚事项;调整回建设(23项)、农业农村(22项)、自然资源(7项)、生态环境(13项)、林业(14项)、应急管理(5项)、交通运输(8项)、文化旅游(2项)、教育(6项)、经信(4项)、地震(2项)共11个领域106项处罚事项,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事项40项。

对照原有事项目录,贺村镇新增行使建设(78项)、农业农村(9项)、自然资源(22项)、水行政(11项)、生态环境(18项)、市场监管(28项)、应急管理(2项)、文化旅游(6项)、消防救援(7项)和气象(3项)共10个领域184项处罚事项;调整回建设(153项)、农业农村(7项)、林业(32项)、应急管理(23项)、教育(1项)、公安(1项)、人防(民防)17项、人力社保(57项)和卫生健康(1项)共9个领域292项处罚事项,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事项18项。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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