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8-7262281。 2、邮件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315室。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王晶;联系电话:0578-7756836。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9月18日。 龙泉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9日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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