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云和县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9150-2014)要求,我局委托编制单位编制了《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1.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联系电话:0578-5526796; 3.电子邮箱:yhhbxk@163.com; 4.在线留言, 5.联系人:卓晓菲。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8日。
附件: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修订2024.pdf 《云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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