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意见3条,均已采纳:
1.市财政局建议删除第二条第六款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中“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向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倾斜”的表述;
2.重点任务第五项“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社会保障水平”部分,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有关规划和工作部署,市卫健委建议将“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51%”去掉,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5%以上”改为“90%以上”;
3.市人社局建议重点任务“(四)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表述修改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为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创造条件。畅通信息渠道、创新方式,大力开展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岗位信息宣传,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岗位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吸引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作用,为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