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2024-2026年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和房屋重置价值指导价、装饰装修补偿、房屋朝向差价率、多层成套房屋层次差价率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真:0577-63889036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ycqb@qq.com;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规划建设大楼。)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2026年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和房屋重置价值指导价、装饰装修补偿、房屋朝向差价率、多层成套房屋层次差价率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我局起草了《2024-2026年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情况见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2024年9月10日
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