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4-2026年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2024-2026年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和房屋重置价值指导价、装饰装修补偿、房屋朝向差价率、多层成套房屋层次差价率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真:0577-63889036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ycqb@qq.com;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规划建设大楼。)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2026年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和房屋重置价值指导价、装饰装修补偿、房屋朝向差价率、多层成套房屋层次差价率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部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8-16 截止日期: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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