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朱晨晨处。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15号三楼 联系人:朱晨晨,0578-5092921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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