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浙江镜岭水库工程(枢纽区)柯桥段”的意见建议,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柯征预告〔2024〕54号),拟征收平水镇梅园村、祝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88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2)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柯征预告〔2024〕55号),拟征收王坛镇王坛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28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本次征地对相关利益群体带来的影响,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群体和个人对项目征地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反映。 三、公告期限 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祝娟 电话: 0575-84138352 (2)评估实施主体 评估实施主体单位: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1-87203539 电子邮箱:1079939644@qq.com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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