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文件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平湖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经信局综合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0410,联系人:李中天。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17:30。 附件:《平湖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3日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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