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根据市宣贯工作要求和中心城区停车实际,经调查研究,拟定了中心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免费时间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 传真:0572-2398779,电子邮箱:jgc@huzhou.gov.cn。 联系人:钱丽萍,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601办公室,邮编:313000。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中心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免费时间调整方案 一、政府定价的停车场 免费时间 | 一类区 | 二类区及以外 | 现行 | 30分钟 | 30分钟 | 调整后 | 8:00-21:00为30分钟; 21:00-次日8:00为1小时。 | 1小时 |
二、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免费时间 | 核心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 | 现行 | 15分钟 | 15分钟 | 15分钟(市民服务中心区域1小时)。 | 调整后 | 白天时段15分钟,夜间时段30分钟 | 30分钟 | 1小时(市民服务中心区域2小时) | 白天、夜间时段划分按现行不变:核心区夜间时段为21:00-次日8:00;一、二类区夜间时段定期调整,5月1日-6月30日期间从18:00-次日8:00,7月1日-9月30日期间从18:30-次日8:00,10月1日-4月30日期间从17:30-次日8:00,具体由经营单位负责实施。其余时间为白天时段。 |
三、停车收费区域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区域优化调整的通告》(湖政通〔2024〕1 号)执行。其中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从城市中心向外围分为核心区、一类区、二类区,各类停车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个别停车场位于二类区以外的,按二类区标准执行。 四、其余有关事项仍按《湖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分类标准》(湖发改价格〔2018〕52号)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