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精神,我镇对本年度重点工作做了筛查,并对前期已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元镇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联系地址:海盐县通元镇育才路766号 联系方式:86611199
附件:1.关于《海盐县通元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变更后)》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通元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变更后).pdf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海盐县通元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变更后)》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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