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司法局雷涛处。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2号三楼
联系人:雷涛,0578-5084134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4日,我单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集结束,共收到公众意见建议0条。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