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处。 1.电子邮箱:1901140266@qq.com; 2.联系人:吕潇潇,联系电话:88960075; 3.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处; 4.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3日。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rar 温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