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质效,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人力社保局(医保局)牵头拟定了《安吉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将从2024年6月4日开始,请各界人士于2024年6月19日(周三)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人力社保局(医保局)。 联系人:颜怡葵 联系方式:0572-5923488 电子邮箱:rlsb0572@163.com 附件:安吉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