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管理,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召开相关单位座谈会等程序,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草拟了《海宁市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8日。公示期内,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联系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叶雷斌
联系电话:0573-87288782
传真电话:0573-87288765
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海宁市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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