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工作,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0〕37号)的文件精神,青田县民政局草拟了《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饶映雪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1608室 邮编:323900 联系方式:0578-6824945
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附件1:青田县民政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青田县民政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3:青田县民政局已经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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