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指导性、操作性和约束性,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我局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及政策解答、起草说明公布(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宁波市财政局综合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nbzfgmfw@163.com 联系电话:0574-89388094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1: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docx 附件2: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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