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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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8月5日。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嘉兴市常秀街1250号;邮编:314051

联系人:姚梦佳

联系电话:0573-83689861

          

附件:《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嘉兴市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征求意见稿)

 

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提速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3+2+2+X”总体发展格局,将嘉兴建设成为长三角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高质量新支撑。

3”——低空交通网络基本成型:全面布局、分步分层推进基础设施、航路航线网、飞行服务张网建设。到2027年,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150个以上,开工建设平湖通用机场,开通各类低空航线100条以上,建成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市张网”全覆盖。

“2”——低空产业能级大幅跃升:开展产业补链强链行动,聚焦头部企业招引与本地企业培育,形成低空产业集聚效应。到2027年,优先打造2低空产业集群(平湖市、海宁市),全市招引一批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关键环节企业和链上企业,力争低空经济规模突破20亿元。

“2”——低空试点示范成效显著:全力争创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相关试点示范,鼓励推动各县(市、区)开展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工作,优先2个低空应用场景示范中心(南湖区、海宁市)。到2027年,全市2县(市、区)纳入低空经济省级相关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

X”——低空应用场景丰富多元:着眼公共服务、物流运输、文体旅游等领域,大力开展低空应用推广。重点打造“低空+公共服务”“低空+医疗救治”“低空+物流配送”等应用品牌,加快探索“低空+载客运输”新业态。到2027年,全市低空飞行量超过45万小时/年。

二、工作任务

(一)适度超前布局低空基础设施

1.布设低空基础设施网。开展低空新基建规划研究,构建分级分类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开工建设平湖通用机场,谋划海宁、桐乡、海盐南湖通用机场。在全市范围分步建设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测试场等设施,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机与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到2027年,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150个以上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15个以上)、试飞测试场2个以上。

2.完善低空航路航线网。开展全市低空空域规划和航路航线研究,基于空域划设情况,统筹利用全市低空空域资源,按照常态化飞行要求,构建低空有人机和无人机航路航线网络,加快形成服务市区、城乡、城际的低空航线网络。到2027年,开通各类低空航线100条以上。

3.构建低空飞行服务网。加快飞行服务站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低空飞行审批、飞行保障服务、飞行监管等功能。布设智能基站网络,卫星互联网等设施,推动通信、监视、气象、情报等飞行服务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强化运行全过程监管和低空安全保障融合5G/6G、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布设感知、通信、监视、反制等设施。

(二)培育完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

4.实施低空产业补链强链行动。支持低空飞行器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发展,完善相关配套产业,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检测于一体的低空产业链。支持相关企业与国外零部件企业合作,落地国内生产线,逐步建立完整的国产化产业链,增强产业链韧性。梳理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明确全市低空经济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5.加大低空企业招引培育力度。加强与国内外重点企业对接力度,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资,重点招引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培育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航及无人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7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以上引导和整合全市运营企业资源,培育市场化运营主体,加快引育一批检测、培训、维修、租赁等配套服务企业。

6.打造低空相关产业集群依托现有低空经济发展条件,加大产业集群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平湖市重点聚焦eVTOL、新能源通用飞机等新型航空器领域,开展试验试飞与集成研制,并积极拓展工业级无人机、低空关键配套等业态。海宁市重点聚焦低空飞行控制与空中交通管理相关系统研制,孵化研制与运营企业。南湖区重点聚焦工业级无人机及机载系统、行业应用系统研制,创新开展路空一体运行管理服务,积极培育低空安全及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秀洲区重点聚焦中国商飞飞行、乘务、机务等培训业务,强化国产商用飞机客户服务保障能力。

(三)持续加强低空产业创新支撑

7.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做强现有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南湖区路空协同立体交通产业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海宁长三角空天动力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平台,支持平台开展装备研制和技术攻关。加快招引、建设一批低空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研发载体。到2027年,全市低空领域各类创新平台及企业技术中心15个以上。

8.开展关键领域技术攻关。紧密结合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加快推动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实施飞行汽车与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研制、航空航天用减震隔热材料研发、立体交通运营体系搭建、高安全通信系统设计、芯片集成设计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2027年,低空领域累计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20个。

9.强化创新人才培育。加强人才政策支持,招引低空领域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团队。2027年,累计引进低空领域领军人才5人以上支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开设低空方面专业,加大专业和技能人才培育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拓宽人才培育渠道。

(四)集成低空应用场景形成示范

10.拓展公共服务场景应用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水利、自然资源、海事电力等行业,开展无人机公共服务应用。推广治安、城市管理和执法、城市治堵、消防、海上交通监管等“低空+城市治理”场景应用。支持无人机、直升机在医疗救治等场景应用。支持无人机直升机在应急救援领域应用,构建航空应急救援网络,打造“空中应急通道”,实现应急救援30分钟快速响应。

11.开展无人机物流场景应用以主城区为核心,全面开展无人机物流场景应用,逐步形成分级低空物流配送网络。加强快递、电商、物流企业与无人机运营企业合作,支持未来社区、产业园区、院校、公园等开展无人机“末端”配送。重点推动无人机电商物流规模化发展,以嘉兴临空经济区为核心打造无人机电商物流品牌。推动无人机产业与一流强港建设融合发展,探索无人机在海河联运中场景应用。

12.发展低空文体旅新消费挖掘嘉兴运河旅游、古镇旅游、滨海旅游、美丽乡村等特色旅游资源,探索在运河、乌镇、西塘、盐官、新埭及美丽乡村等区域,开展空中观光、空中观潮、航空运动、航空培训、航空展览等特色低空项目,打造商业消费新场景,构建“低空+文体旅”新业态。到2027年,建成5个以上飞行营地,开通8条以上低空旅游精品航线。

13.积极探索潜在应用场景。持续挖掘各行业低空服务应用场景,探索eVTOL等载人飞行器在城市空中交通的应用,探索开展城市城际飞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商务出行等城市空中交通场景,培育城市交通载人飞行新业态。

(五)积极争创低空领域试点

14.争创低空领域试点。开展低空领域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等国家级相关试点,促进低空空域管理创新突破,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等部委支持,推动我市低空领域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15.打造县级试点示范。鼓励各县(市、区)申报省级低空经济试点、示范,在低空制造、低空应用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

(六)提升城市空中交通保障能力

16.探索研究低空相关标准规范。加强航线管理、飞行准入、运行保障等规则研究,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低空经济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的相关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加速低空经济产业标准应用推广。

17.强化低空运行安全保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在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建立集安全监管、预警、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模块,完善低空公共安全监管机制。支持海宁打造低空经济城市安全底座模式。加强防御反制手段,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纳入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交通强市建设组织架构下,进一步整合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职能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我市低空经济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打造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多方协同、市县联动的低空经济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目标,强化工作督导,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军地民”三方工作协同,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

落实政策保障。用好国家、省级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我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强化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科创等要素保障,创造良好的低空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安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生态体系。


征集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截止日期: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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