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行业特点,拟定《龙港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到2024年8月2日(八个工作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稿或书面形式于2024年8月2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任绪东,联系电话:13252133126,联系地址:龙港市应急管理局213综合协调科,邮箱:13252133126@alitin.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龙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征求意见反馈单.docx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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