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泉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拓宽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安置渠道,保障被征收人(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以市场提供安置房源为主的安置模式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如对《办法》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相应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征储中心(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交送书面意见和信函邮寄地址: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市征储中心)。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578-7768105

传真:0578-7113362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

2024年7月23日

关于征求《龙泉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23 截止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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