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调查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统计局起草了《遂昌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8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统计局。

    址:遂昌县古院1号新城大厦1号楼5楼遂昌县统计办公室

    编:323300

  人:范朱艳珍

    话:0578-8513985

电子邮箱:sctjj8125160@163.com

 

附件:遂昌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遂昌县统计

2024723


 


遂昌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内容

考核对象:从事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的辅助调查员。

考核范围:辅助调查员所负责的低收入户家庭的记账辅导;账本收交;编码审核、账本填报质量等基础工作。

考核内容:账本收交的按时率;账本自审和互审的准确率;访户到户率和记账质量等。

二、考核标准

考核采取扣分法,每个辅助调查员每个年度的基本分为100分,按照错误笔数扣除相应的分数,每个年度基本分扣除错误扣分后按各辅助调查员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年底总评。

(一)记账辅导

1.辅助调查员每月访户不少于2次,负责上门对调查户进行记账指导与培训,并认真做好访户记录。如没做好的扣5分。

2.调查户确因不识字、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记账的,可由辅助调查员或调查户指定人员代为记账,但应当在账本封面明确标识,调查结果由调查户签名或摁手印确认。如没做好的扣5分。

(二)账本质量

1.辅助调查员在每月初负责上门收取上一月份的日记账,并对账本进行初审,发现错记、漏记等问题时,应当及时询问调查户,并督促调查户进行错误纠正。更改账本原始记录未签名备注的每笔扣2分。

2.辅助调查员负责审核登记账本中账目记录的完整性,包括日期、单位、数量、编码、收支金额、收支项目摘要等是否完整。如有错误的每笔扣1分。

3.辅助调查员在收取账本时要询问调查户家庭变动情况,并做记录,及时上报给县统计局,家庭变动情况包括家庭人口的变动、就业身份的变动、收入项目的变动等,如有变化没及时更改的扣2分。

(三)填表质量

1.季度调查表《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调查表》(问卷A)及《家庭农业经营基本情况调查表》(问卷B)未按照要求填写扣分:遗漏或者差错每笔扣2分。

2.记账户地址或电话错误、分户台账错误以及其他根据需要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错误,根据具体差错情况每笔扣2分。

(四)其他

1.报表及相关资料迟报扣分:以全部资料收齐上报为准,迟报一天扣2分。

2.培训或工作会议应到未到或迟到扣分:书面发文或电话口头通知的辅助调查员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未至一次扣5分。

3.加分项目:及时反映记账户关心的问题及好的建议,被采纳并以信息、分析形式加以发布的,每条加10分。

三、考核时间

考核周期为一年,自上年度的12月1日开始至本年度11月3 0日结束。

四、关于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底反馈考核结果,对于考核分数排在后面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培训;考核分数70分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分配比例为:47%、33%和20%。对年度考核合格的辅助调查员发放1000元考核奖,年度考核良好的辅助调查员发放1500元考核奖,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助调查员发放2000元考核奖。  


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征集部门:遂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23 截止日期: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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